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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临时摄影师招聘启事
一、单位简介:
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于2001年2月成立,原名为“江苏省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中心”,2003年4月更名为“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09年1月增挂“江苏省大学生信息服务中心”牌子,为江苏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现有员工46名。主要职能为:
☆ 承担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
☆ 组织开展普通高校招生咨询活动;
☆ 承担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
☆ 负责江苏招生服务网、江苏毕业生就业网和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的建设和管理;
☆ 负责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动态,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情况和问题研究;
☆ 承办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签发及就业改派工作;
☆ 承担高校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
☆ 承担大学生信息(含奖惩、成绩、学籍、就业供求信息、就业去向、助学贷款等信息)的查询、认证服务工作;
☆ 承担高校新生入学电子注册与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的查询、认证服务工作;
☆ 承担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和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二、高校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工作情况简介:
1.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学厅[2002]5号)文件要求,为加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保护高等教育机构和毕(结)业生的利益,维护国家学历制度的严肃性, 2002年教育部决定,毕业生的像片和已经注册的学历证书一同上网供社会查询。
2. 毕业生图像拍摄是学历电子注册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拍摄的照片将由学校粘贴到毕业证书上,拍摄的电子图像将上报教育部,作为学历证书的重要内容进行电子注册并提供网上查询。
江苏省高校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由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承办。本次招聘的临时摄影师是为江苏省2011届高校毕业生采集电子图像。
三、招聘要求及相关说明
招聘职位:临时摄影师
1、人员要求
在宁高校在校大学生(以应届毕业生、6月后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的为最佳),2010年3—6月间有完整的工作时间,工作责任心强,耐心细致,能吃苦耐劳,能出差,服从管理,富有团队合作精神,懂摄影会PHOTOSHOP者优先。共需招聘临时摄影师36名。
2、工作周期
2010年3月初—6月底。
3、工作待遇
1)基本工资:达到基本工作要求,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45元/天;
2)考核奖:主要根据相片拍摄质量、工作期间有无不良表现及迟到早退现象等,由各工作组组长考核并确定。考核奖分为两部分发放,第一部分为月度考核奖,对所有摄影师按周考核并确定,每周最高180元,每月累计最高可达720元,每月结算一次;第二部分为全程考核奖,仅对全程参与人员考核并确定,最高可达1200元,全部拍摄工作完成后一次性结清;
3)交通补贴:南京地区每人每天补贴上限为50元(凭票报销),省内其他地区每人每天补贴上限为40元(凭票报销);
4)伙食补贴:南京地区每人每天补贴20元,省内其他地区每人每天补贴30元;
5)通讯补贴:每人每月补贴100元;
6)在南京以外地区开展拍摄工作,住宿由各工作组组长统一安排;
7)为每一名临时摄影师购买商业保险;
8)工作期满,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者,将获得由我中心出具的工作表现证明,可免费参加我中心组织的相关培训和就业活动。
四、应聘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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